從網路上看了有人回應說:
『現在很多人都是結婚完後又離婚了,再結婚再離婚...』
那為什麼乾脆就別結婚了呢?
還可以省下手續費和一些林林總總的結婚費用 
又可以和所愛的人在一起,一樣可以過著夫妻般的生活,這不是也不錯?

不知道大家看了以上這段話,作何感想呢?
我想還沒遇到問題的時候總是這麼簡單,等到問題出現時,就不是這麼容易了
尤其是當 or 又劈腿,真的沒有立場約束
婚姻或許是一個不人性化的制度,但卻能培養人的責任感
同居是兩個人的事,結婚則是『雙方家庭』的事,甚至也是成立自己的家庭

很多例子是同居久了不會結婚,就算結婚也很快離婚
往往結婚的對象都是沒有生活在一起的兩個人!

所以我覺得,為了下一代或是雙方的家庭著想,那麼就結婚吧!

但是如果你只是愛著這個人,還沒愛他的家人
甚至不想和他有個家庭,不想為他負責任,可以隨時落跑,那就不要結婚


現在的我即將要結婚了,跟爸比從認識到交往整整有快八年的時間
但是結婚必竟是兩個家庭的事,很多生活習慣、觀念等等的不同
兩個人的相處.需要一段適應期

至於這一段期間

就是在適應彼此的差異

有人花時間努力一輩子,在適應或想改變對方

有人用愛去包容,爲對方改變

但是兩個人的幸福,卻只要雙方願意付出經營

我想應該可以幸福美滿的,祝福我吧~

還有最近不管是聽到親戚或是同學朋友都說快要結婚了
但是只要雙方家庭的觀念看法不同,就會產生爭執
而這樣的話,小倆口就是搭起雙方家長溝通的管道橋樑
可是如果一方不肯讓步or另一方不肯接受,這樣的下場就是換來小倆口的不停爭吵

雖然我們的雙方家長只見過二次面
第一次是相見禮讓彼此家長先認識吃飯,第二次是正式提親
我的公公婆婆與爸爸媽媽四位都是很明理開化的人
所以在交談的過程中,完全都是很隨和的在聊天

至於在提親時也有發生過一些討論話題,但是很感謝我公婆的明理

1.我是家中長女,還有一個妹妹(所以無男生)

媽媽就會希望將來是我或妹妹如果多生男的,一個可以姓『林』
婆婆的反應是:OK!能多生當然沒問題

2.至於婆媳同住問題,想必大家做媳婦的應該都希望能跟老公有自已的空間

公婆的反應是:我們小倆口自已住一間,要對自已的家負責任!
所以就不會有我要打掃公婆家裡or要煮飯給全家人吃的問題,YA~

距離不到一個月的時間,就要舉行訂婚文定
在籌備婚禮的半年來,我家爸比都很支持我做我想要做的事
從一開始找的訂婚、結婚的新娘祕書、婚禮拍攝、婚禮佈置、蜜月...等
只要是我喜歡的,他都會接受!真得很謝謝你

最後不管是還沒有要結婚或正在準備要結婚或已經結婚了的大家
就算在婚姻中發生了爭吵,我相信沒有事是二個人不能解決的
千萬要記住『退一步,海闊天空』這句話
因為沒有什麼事會比幸福還來得重要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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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金剛芭比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